关于新生和毕业生党员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的规定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是党员身份的证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学生党员在入学和毕业离校时均应按要求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一、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新生党员须持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党组织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于入学后一周内到学院学生党总支办公室(机械楼A118)报到并办理相关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1、由外省市转入、上海市其他单位转入、上海交通大学其他学院转入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均可为:中共 委员会;
2、由上海市其他单位转入的,转出组织应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同步转入,接收党组织名称:中共 委员会;
3、在 继续读研的同学,不需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新生党员入学后由学生党总支确认党员身份后纳入学生党支部进行管理。缺少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材料,均不能认定党员身份。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党员离校前(含毕业、结业、退学等)应到学生党总支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党员需提供正确的介绍信抬头即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需提前向接收单位党组织部门确认清楚)。
2、妥善保管《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遗失。
3、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在有效期内(外省市最长90天、上海市内30天)到接收党组织报到并办理转接手续。
4、在组织关系落到基层党组织后一个月以内,将接收单位党组织加盖公章的回执以挂号信、快递、传真或邮件形式返回。(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机械楼A118学生党总支办公室,邮编200240;传真:021-34205905;邮箱:sjtume122@163.com)。
5、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由学院职业发展中心负责寄出。
6、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将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7、毕业后转往本校其他学院、本院任教或本院攻读博士后的同学,需要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继续在本院读研的同学,不需要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8、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原则上不代办,特殊情况需提供书面委托书。
党员在组织关系接转过程中遇任何问题,应及时与学院学生党总支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4205905。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