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核查工作已于2022年9月19日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新申请认定
1、面向对象
原先不在困难生数据库中,但家庭经济困难,需要新申请入库的老生和2022年入学新生。
2、申请方式
学生通过个人jaccount登录“交我办”(http://my.sjtu.edu.cn),点击“困难生申请”进行数据的核查与更新,具体核查操作流程参见通知底部附件1《困难生核查与认定学生线上操作指南》。
3、申请时间
本次申请时间为9月19日-9月30日。
4、注意事项
①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请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填写并点击提交,逾期将无法认定困难。
②提交申请后,请同学及时通过“交我办”关注审批情况,如被退回申请,请及时按照要求对材料进行修改,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截止时间是10月8日。
③申请同学应如实填写申报,对于填写信息不诚信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列入诚信档案,并将根据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二、2021-2022学年在库经济困难生补核查
1.面向对象
2021-2022在库,但错过夏季学期核查,或申请核查但因退回修改等原因未能通过的学生。
2.申请方式
学生通过个人jaccount登录“交我办”(http://my.sjtu.edu.cn),点击“困难生申请”进行数据的核查与更新,具体核查操作流程参见通知底部附件1《困难生核查与认定学生线上操作指南》。
3.申请时间
本次核查时间为9月19日-9月30日。
4.注意事项
①参加过夏季学期核查的在库困难生,无需参加本次补核查。
②无论信息是否变动,需要补核查的学生都务必在9月30日前完成线上核查,并点击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将视为自动退库,不再获评2022-2023学年的助学金。
③提交申请后,请同学及时通过“交我办”关注审批情况,如被退回申请,请及时按照要求对材料进行修改,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截止时间是10月8日。
④夏季学期申请了核查但因退回修改等原因而未能通过的学生,可于本次重新申请,通过后基本助学金可从 9 月起补发。新申请复核的学生基本助学金不予补发。
如有疑问可电联思政办于涵川老师(本科生)34205864、张轶帆老师(研究生)34205902,或实名发送邮件至sjtumebks@163.com(本科生)meyjsjxj@126.com(研究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