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目前学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开始申请,如符合附件1中所界定的条件,可享受相关的补偿代偿资助,请关注:
(一)申请条件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补偿代偿金额
根据《财科教[2019]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金额本专科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毕业生根据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自主就高选择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按照国家规定的学制年限计算补偿代偿总金额。申请通过后,分三次放款。
(三)申请资格及基层单位的界定
请参考【附件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
(四)需提交材料
毕业生需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一式两份):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进入联络群后,按照要求线上申请);
2、就业证明(模板见附件2);
3、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复印件,三方协议请复印完整信息,不要有任何遗漏);
4、存在二次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二次就业证明》(模板见附件3);
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五)申请流程及时间节点
1、请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加微信15162840345(备注:姓名+2020基层就业)进入联络群,便于政策咨询、填写线上申请及后续代偿资金发放。
2、按照要求准备需提交材料,一式两份,并将相关申请材料邮寄至上海交通大学。详细邮寄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街道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3、14号窗口,吴燕收,联系电话15162840345
3、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
本项工作事务中心联络人:陈然然 54742275 crr1987@sjtu.edu.cn
附件:
附件1 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