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年度秋季研究生发展助学金(原补充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开始,现就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发展助学金项目将在此链接陆续发布,请有意向申请发展助学金的同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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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更新:勤俭助学金、胡燮和奖助学金、正德馨助学金、柏年助学金、任闻玉助学金、张明为全额奖助学金、长江思源助学金、中国核动力助学金
一、基本情况
1.我校助学金体系包括基本助学金和发展助学金;
2.基本助学金的资助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基本生活,确保学生安心求学;发展助学金的资助目的主要是为了资助学生进一步掌握技能、提升能力、增长见闻,激励学生不断进步。
二、申请对象
1.凡目前在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希望通过助学金来提升能力并能够合理规划使用资金的,可根据个人提升计划提交发展助学金申请意愿。但以下同学除外:
(1)在上一年度助学金个人年度总结中获评C等的;
(2)本年度已获评发展助学金的;
(3)上一学年成绩出现3门及以上门数挂科(含3门)且具体项目无特殊说明的;
2.获得跟踪续评资格的同学,只可申请续评助学金项目,或取消续评原助学金。本次发展助学金的跟踪续评学生在系统内已匹配,院系选择通过审核则学生正常续评该助学金;院系审查后选择审核不通过,则学生取消续评,需提交取消续评表(详见附件2)。有跟踪续评资格的同学将于今晚发邮件通知,请同学注意查收。
三、评审条件
1.助学金获助基本条件(依据《上海交通大学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凡有以下条件的,获助学生将退出评选、停止续评或者停发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除外):
(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已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退学、结业或已超出正常修业年限;
(3)生活铺张浪费,过度娱乐或购买奢侈用品;
(4)无故拒绝提交个人年度总结;
(5)无故不参加资助方组织活动、拒绝与资助方保持适当联系或有违背资助方意愿的行为;
(6)虚报家庭经济情况或伪造相关材料;
(7)助学金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况;
2. 发展助学金的评审条件:发展助学金评审不以贫困程度为唯一标准,学院按照学生的规划及执行力,参考学生的学业成绩等情况进行评审。
四、个人年度总结
1.提交个人年度总结是享受发展助学金学生的基本义务,也是下一年度发展助学金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学生应在个人年度总结中对自己过去一年的学习、生活、科研、志愿公益等内容进行回顾,获得发展助学金的还应对发展助学金的使用计划和目标达成状况进行评估;
2.凡2022年度发展助学金的获助学生均需提交个人总结,并认真填写计划完成情况。
3.学生个人总结提交后,年级思政根据学生上一年度发展助学金计划完成情况、学习情况、志愿公益服务等内容进行审核。评定原则如下:
五、奖项分配及评审要求
本年度新评奖学金如下:
上述助学金项目统一申报、统筹评审、择优推荐。
六、时间安排
1.发布通知(11月17日)
下发评审工作通知;
2.提交个人年度总结(11月17日-11月21日12:00)
所有2022年度获评发展助学金的学生登录“我的数字交大my.sjtu.edu.cn”—“学生工作”—“年度个人总结”模块提交个人总结,提交对象请选择本年级对应的年级思政。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生申请须知》(附件1);
3.发展助学金申请(11月17日-11月21日12:00)
本年度新评奖学金申请链接:https://ssc.sjtu.edu.cn/f/be7d4ca3。报名时不区分助学金种类,后续将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匹配高低额助学金。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于11月21日12:00前填写此报名链接。
4.学院评审(预计11月23日)
学院助学金评审小组将根据同学提交的材料通知组织面试,对同学进行评定考核,主要分为自我介绍和评委问答环节,考察学生的申请计划及执行力、日常学业情况等综合表现。具体面试形式和时间地点后续通知,请申请同学提前预留好时间。
5.结果通知(预计11月24日)
对拟推荐学生发邮件通知;
如有疑问,请于11月21日中午12:00前发邮件至 me34205902@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