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本科二年级(2021级)学生,差额评选。
二、奖励标准
10000元/人/年,可跟踪续评,我院有推荐名额2人。
三、评审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业成绩优异,GPA列专业前10%;
3、有理想和抱负,有较强社会责任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4、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或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或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审流程
1、申请人通过以下链接填报申请信息https://ssc.sjtu.edu.cn/f/38f7303d,申报指南可参考附件,提交截止时间4月14日17:00;
2、提交如下纸质材料到机动学院A106思政办公室,提交截止时间4月14日17:00;
(1)通用申请表(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打印,见操作说明);
(2)专用申请表(双面打印,不要调整表格尺寸,照片请粘贴);
(3)申请书(签名为手写,其余打印);
(4)获奖材料及论文发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表、申请书将作为参考材料提供给评委,请务必注意内容完整、格式美观、无错别字和病句等问题;凡申请表中提及的获奖情况、志愿公益、学生工作等均应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基本格式要求的申请材料将被退回。
3、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筛选,如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学院推荐名额,学院将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学校组织面试,校级答辩暂定于4月22日,请预留时间。
五、其他说明
1、评奖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校优秀奖学金原则上只能获评一项,因此获评2023年春季专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参评2023年秋季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级社会捐赠专项奖学金、校优秀奖学金);
2、学院评选结果仅为推荐名额,最终获奖名单由校级评审确定。
联系人:于涵川
联系电话:021-34205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