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春季学期) 评选工作通知

日期:2021-05-10

为提升我校博士毕业生的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支持优秀博士毕业生学术成长,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勇于担当的学术人才,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支持优秀博士毕业生到世界一流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工作的要求,现启动2021年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春季学期)评选工作。

一、申请对象

1、2020年9月1日后获我校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原则上须在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科研工作或博士后工作)。

2、申报时已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的优秀在校博士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含提名)、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学术之星”(含提名)、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致远荣誉计划”等荣誉之一,或者在读期间取得重要学术成果并有相关领域两名长聘正及以上教授推荐;

2、已获得世界一流研究机构的博士后接受证明:学校或机构在本学科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原则上ARWU或QS综合排名世界前50或学科排名世界前10,可参照2020年排名(见附录1);

3、提供接收证明的实验室(院、系、研究所)原则上为世界知名研究团队,博士后意向单位合作导师(接收人)须为副教授及以上科研活跃的知名学者。

三、 申请时间与材料

1、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

2、代表性科研成果列表(附件2)

3、博士后合作导师(接收人)认可的本人博士后研究计划(英文、A4纸至少两页)

4、世界一流研究机构知名团队的博士后接收证明

5、接收单位及接收人情况介绍(附件3)

6、相关证明材料:学术荣誉证明、教授推荐信、代表性科研成果(论文可只复印首页)等相关材料

7、奖学金推荐参评名单(附件4)

附件:申请人材料提交.rar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学生将所有材料打包,并命名为“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申请-姓名”发送至meyjsjxj@126.com。

纸质版交至学院A106办公室陈俞婕老师处,如有疑问可直接通过邮件联系。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

四、 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审

各院系学生工作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对本院系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名单和申请材料提交学指委。

(二)学指委复核

学指委根据评审要求对院系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将通过复核的名单反馈各院系。

(三)学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在最近一次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本院系推荐名单并排序后报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

(四)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在最近一次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对院(系)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名单进行审议,确定本学部推荐名单并排序后报校学位办。

(五)学校终评、公示

6月下旬,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确定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入选名单,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资助。


附录1:

排名查询链接(供参考):

2020年ARWU和QS排名世界前50名录查询

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ARWU2020.html

https://www.qschina.cn/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21

2020年ARWU和QS学科排名世界前10名录查询

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Shanghairanking-Subject-Rankings/index.html

https://www.topuniversities.com/subject-rankings/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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