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更新】
经材料初审、面试答辩,现公示张良起奖学金学院拟推荐名单:
学号 姓名
018020910104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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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对象
品行兼优、具备创新科研精神的全日制在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秋季学期仍在校),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家庭较为困难的学生。
二、奖励金额及名额
每人30000元,我院可推荐1人。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
2. 遵守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4. 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 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课外文体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活动,热心集体工作。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评资格:
1. 有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考核不及格(指所有修读的课程);
2. 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
3. 参评年度受到院级或校级各类纪律处分;
4. 参评年度违反学校学业诚信守则。
四、报名及选拔流程
1. 自主申报:申请人在系统中填写申请表,链接:https://ssc.sjtu.edu.cn/f/a128e412
操作指南可参考附件,材料提交截止时间:3月28日17:00
2. 学院评选:3月29日-3月31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通过答辩评选产生推荐人,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批,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形式为每人5分钟PPT展示,可包含在读学段(博士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学生工作、文体活动、志愿公益、社会实践、未来规划、对捐赠方的了解程度等方面。
3. 学校审核:学校审核推荐材料,确定获奖名单。
五、材料提交要求
需提交的纸质材料:
1. 申请表(网上导出打印,单面打印并亲笔签名,详见操作说明);
2. 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打印首页即可)。
纸质材料请在3月28日17:00前交至学院A106办公室(本周末办公室有老师值班),逾期未提交则视为放弃申请。
六、其他说明
评奖年度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原则上只能获评一项,因此获评2021年春季专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可参评2021年秋季各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校级社会捐赠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等)。
联系人:陈俞婕 021-34205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