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以下简称开发计划署)签署的合作协议,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开发计划署实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20年计划选派54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6-9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3.实习岗位
开发计划署提供实习岗位,详见附件1。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0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时须为国内/国外就读的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或国内/国外刚刚硕士、博士毕业的人员(一经录取,需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符合条件的国内在职人员亦可申报。
3. 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4. 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四、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0年5月1日至5月1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材料。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以下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国内其他人员的申请由所在省/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受理(详见受理单位通讯录)。已在国内注册学籍的学生(含正在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学生)及工作关系在国内的人员均应通过国内单位推荐,由国内有关受理单位负责受理。
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负责受理。申请人所在国无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可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受理机构一栏勾选“无驻外教育处组国家申报”,将纸质申请材料复印件交由驻外使领馆负责留学生管理工作的部门审核,由其出具同意推荐意见,并传真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使领馆意见接收电子材料。无使领馆推荐意见的申请材料,不予接收。
2.受理单位应在5月20日前审核申请人材料是否完整,并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2年。
推选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五、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开发计划署推荐人员名单。
2.开发计划署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开发计划署意见,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并录取。
六、派出管理
奖学金获得者将以实习生身份派出,被录取人员应及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派出手续,按时派出。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宋元/徐一平
电话:010-66093594/3960 传真:010-66093954
邮箱:gjzz@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邮编:100044
申请时间流程:
时间 | 事项 | 备注 |
2020月5月1日前 | 准备阶段 | 1.申请人查看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2.选择1-2个意向岗位,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3.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实习岗位录用函,亦无需与外方联系。 |
2020年5月1-15日 | 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 CSC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合作渠道: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项目 |
2020年5月20日前 | 受理单位审核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 |
2020年6-7月 | 中外双方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
2020年7月(暂定) | 公布录取结果 | 录取时间根据外方反馈时间确定。 |
录取人员与国际组织签署实习合同,办理派出手续,按期到岗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