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4-15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继续开展评选“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及“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沪交内(学)[2013]77号)的文件精神,参考《2014年上海交通大学就业引导目录》和学院情况,现将学院在2019届本科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以学院领导、学工办、教务办和专业教师为主导的评审小组
评审委员会 | |
评审委员会主任 | 彭志科 |
评审委员会副主任 | 顾希垚、王丽伟 |
评审委员会委员 | 阮海涛、吴艳琼、梁茂宗、余天佐、班主任代表、 学生组织代表 |
监督委员会 | |
监督委员会主任 | 杜朝辉 |
监督委员会委员 | 学工办全体教师、本科教务办教师 |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包括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本科生,港澳台毕业本科生。留学生评选的具体事宜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另发通知。(海外游学同学可以参加,材料可由同学代为提交,采取电话面试)
评选人数
市级优秀毕业生21人,校级优秀毕业生65人。
申请条件
1) 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 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 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诚信意识较强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4)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5) 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能坚持国家需要、社会期望、个人价值相结合的原则。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评选标准
1) 根据《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申请人自行打分并提供相应证明;由评审小组组织面试。最终结果由评分和面试加权评定,自评分数占70%,面试占30%。
2) 凡自愿到国家艰苦行业、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就业、基层就业的学生在符合评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3) 评选校优秀毕业生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在校期间曾获市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称号;2、多次获得奖学金;3、入学以来各科成绩名列前茅(专业前10%);4、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 评选市优秀毕业生标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在校期间累计二次以上荣获市或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称号;2、获得国家奖学金、A/B等奖学金(不含C等奖学金)或其它校、院专项奖学金;3、入学以来各门功课成绩名列前茅(专业前10%);4、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成绩显著,做出突出贡献。
5)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无论评审到何阶段,将直接取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评选流程
1) 4月12日,邀请毕业班部分学生代表(班长、党员及学生代表)参与优秀毕业生评审办法听证会。
2) 4月12日,通过学院主页和班长同步正式下发评选通知。
3) 4月12日至17日,请有意项参评同学填写附件1《校优毕登记表(评选主要事迹应反映出该生的情况,不可简单应付,正反打印,一式两份)》、3《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兼自评表)》、4《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汇总表》,并提交给各班班长,班长统一收齐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电子版:请班长汇总《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汇总表》;
纸质版:《校优毕登记表(正反打印)》、《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分细则(兼自评表)》及有关证明材料。
4) 4月17日至21日,各班召开主题班会,民主推荐。各班可推荐3名优秀毕业生,其余均为自荐。于22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youxiubiyesheng_me@126.com,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到机械楼A楼116余天佐老师处。同时,请班长做好班会记录,填好《优秀毕业生推选主题班会记录表》(附选票),一并于22日上午11:00前提交到机械楼A楼116余天佐老师处。
注意:该邮箱已设置自动回复“您发给我的信件已经收到”,避免发送失败,请注意确认。
5) 4月22日至4月29日,评审小组将组织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并组织分数排在前100名的候选人(如遇弃权、不予增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4月30日至5月2日,在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主页公示校优秀毕业生、市优秀毕业生建议推荐名单,公示期为3天,如有异议请于5月2日下午17:00前通过邮件向余老师反映情况。
7) 5月3日,学院将最终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就业中心,并进行网上录入。
其他
1)严禁弄虚作假,在评审中一旦发现有作假、虚填、隐瞒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评选资格,并全院通报批评;在评审后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立即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有关奖励,并全院通报批评,已毕业的学生通知其用人单位。
2)凡被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如不能按时毕业、就业或在就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或在毕业前发现有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有关奖励。
3)为进一步营造2019届毕业生的校园文化氛围,学校计划征集优秀毕业生在交大成才成长故事,具体要求和时间见《关于征集“2019届优秀毕业生成才成长故事”的通知》。请申请上海市优秀毕业生的同学提前准备。
4)获得班级推荐的同学请填写“2019届本科生毕业去向经验分享”,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2日前发送至youxiubiyesheng_me@126.com
5)本条例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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