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07
为进一步推进“学在交大、学在机动”,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拟面向2018届本科毕业生实行“荣誉学位计划”,评选一批专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学生,授予“荣誉学位毕业生”称号。为规范评选工作,鼓励同学积极申报,特公示此评选条例。
一、实施办法
1.“ 本科生荣誉学位计划”(以下简称“荣誉学位计划”),评选对象为 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定向、委培、联合培养项目学生),涵盖学院各本科专业,最终获评名额不超过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0%。
2.荣誉学位评选工作由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生思政办、教务办负责管理和组织,获评学生名单由“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荣誉学位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确定。
3.获评荣誉学位的毕业生,将获得学院颁发的“ 本科生荣誉学位毕业生”证书及奖牌。
二、申请条件
1.参考各专业的培养过程、平均学积分,申请者“荣誉课程评分”(参见评审细则)专业排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钱学森班(分机械、能动),专业排名前30%;
机械动力试点班(分机械、能动),专业排名前15%;
机械动力类(分机械、能动),工业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排名前12%。
2.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诚信记录。
3.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本科期间核心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4.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积极参加科研科创活动。
三、 评审细则
“荣誉学位”评委会综合考察学生个人专业排名、荣誉课程修读情况、科研科创情况。具体流程如下:
1.学院本科教务办提供2018届本科毕业生成绩单、核心课程专业排名(教务办核准),评委会根据如下规则核算“荣誉学位”得分,于6月13日前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
“荣誉学位”得分=核心课程学积分+荣誉课程加权平均分
荣誉课程为学院本科生教学网中2014级各专业培养计划中前七学期专业课程,不含实习、实践类课程、机械动力综合实验、新能源综合实验、核工程课程设计、核科学与核技术实验、工业工程综合实验。详见附件1。
2.申请者在6月19日前提交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荣誉学位申请表(附件2),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评委会审核申请者相关科研科创经历及成果,评定申请者科研科创能力等级(A/B/C/D)。
4.评委会参考专业人数和学业情况,根据荣誉学位得分排序,参考科研科创能力评定,按比例择优确定候选人,并择期公示。
5.候选人如本科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B及以上(75分及以上),将取消候选资格,不再递补。毕业设计达标候选人获评“荣誉学位毕业生”称号。获得荣誉学位的同学将在毕业典礼上由学院颁发 “荣誉学位毕业生”证书及奖牌。
6.“荣誉学位计划”解释权归评委会所有。
四、其他
2018年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荣誉学位评选委员会名单
顾 问:陈关龙
主 任:来新民
副主任:王丽伟 顾希垚
委 员:杜朝辉、彭志科、熊振华、姚振强、吕兴才、张文明、王彤、黄宏成、易培云、胡永祥、李玉阳、张执南
工作组:吴艳琼 林秀娟 邓明茜
学生科研科创经历及成果项目认定范围
认定项目类型 | 具体项目 |
参与科创竞赛 获奖 | 国际级、国家级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奖项 |
省(市)级科技竞赛或学科竞赛奖项 | |
撰写科研论文 专利 | SCI、EI、核心期刊、一般期刊、会议论文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 |
参加科研科创 活动 | 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PRP、科研实习、暑期研修、科研项目 |
本评选条例即日起公示至6月11日(星期一),如对评审方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刘张鹏 18818213339 tents@sjtu.edu.cn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荣誉学位评选委员会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