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日期:2017-09-12 供稿:本科生教务办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上海交通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我院2018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工作办法。  

           

一、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1、成员构成:

章俊良 副院长

王丽伟 副院长

熊振华 副院长

顾希垚 副书记

朱利民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系 主任

代彦军 动力与能源工程系 主任

潘尔顺 工业工程与管理系

顾汉洋 核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勇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2、本办法由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在《上海交通大学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基础上制定。同时,工作小组将对本院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当学生提出质疑时,工作小组将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学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二、推荐选拔原则

1、切实遵守推免政策,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2、参考学生前三学年核心课程平均学积分的专业排名综合考虑进行择优选拔。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突出能力考察,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3、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三、推荐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2018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和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该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免修考通过。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四、推免名额

12018年学院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推免名额

机械动力类-机械工程

35

试点班-机械工程

15

机械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

19

试点班-能源与动力工程

8

工业工程

13

核工程与核技术

5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7

 

2、钱学森班-机械工程、钱学森班-能源与动力工程学生名额:18个。

3、据学校卓越工程师培养相关政策,卓越工程师计划增补名额:1个(按学生所在专业排名比例排序)。

4、中法双学位项目:1 个。

 

五、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1

912

公布推免名额和推荐办法,布置推免生选拔工作。

2

913

15:00前,申请推免学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并提交意向申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15:00申报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提交及不提交意向申请视为放弃推免。

16:00-17:00,申请推免名单公示(学院本科教学网),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至本科教务办反馈。

3

914

9:00-12:00所有学生至学院F301会议室签署推免意向确认表。申请推免学生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上海交通大学免试直升研究生申请表》、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签署推免承诺书。国防生须同时提供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上海交通大学选培办出具的书面意见。

4

915-17

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审核学生综合情况择优推荐。

5

918

公示最终推免名单(学院本科教学网);推免名单报教务处审核。

6

922日前

学校完成信息审核并在网上公示,同时将推免生资格名单上报教育部。

至此2018年上海交通大学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全部结束。随后,各个高校启动推免生的录取阶段工作,925-1025日,推免生通过“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六、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落实接收单位,不参加就业推荐、就业派遣,在20181030日前不得办理出国成绩单。

2、学生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平均核心学积分计算规则:以计划内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计算。

3、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交换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国防生申请免试直升研究生推荐资格的,须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上海交通大学选培办出具书面意见。

5、学校将划拨20个名额用于选拔具有特殊专长的学生,各院(系)可向学校推荐在校期间在国家级或国际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奖项(须排名前三)或以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论文或在一级学术组织的学术年会中获得最佳学生论文奖、有经学指委和国际交流处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实习表现优秀但在学院选拔中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并附有关材料(《上海交通大学特长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学院推荐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成绩大表等)。特别优秀但在学院选拔中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少数民族学生(限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生生源),经学指委推荐,可向学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申请人进行统一评审,择优选拔。

6、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

2)最后一学年出现不及格课程(不包括二专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或未能通过2018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二Ο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推免意向填报系统操作流程

附件2. 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 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国防生)

附件4. 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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