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3-07
作者:学生工作办公室
各位同学: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廖凯原基金会特在我校设立“凯原励志奖学金”,现将本年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每年授予10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加入贫困生数据库)“凯原励志奖学金”,其中凯原法学院20名,致远学院20名,由凯原法学院和致远学院自行评审,其他60名用于奖励全校其他学院的学生。其他60名获奖名额的分配规则为:本科15名,硕士(含全日制双证工程硕士)20名,博士25名。其中,我院将推荐本科1名,硕士(含全日制双证工程硕士)3名,博士5名参加学校的评审。
二、奖励金额
每人1.25万元。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3月8日-3月12日,学生准备材料,自主申报;
(二)3月13日-3月14日,初步筛选材料,确定面试名单,通知面试学生;
(三)3月15日-3月16日,面试学生准备面试ppt;
(四)3月17日,学院组织面试,确定初步上报名单;
(五)3月18日-3月24日,名单公示;
(六)3月25日,上报学校;
(七)学校初评委员会以现场面试的方式从全校90名候选人中选出60名获奖人和5名候补获奖人确定;
(八)凯原励志奖学金终评委员会审核确定60名获奖学生。
四、上报材料
(一)《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个人申请书;
(二)《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的电子版,命名为“学院代码+学历+姓名+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如机动学院硕士张三的申请表文件名为“020硕士张三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三)经由学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包括评选年度在内的历年成绩单;
(四)在评选年度发表的科研成果(注:“评选年度”为申请时前一年的2月1日至申请年的1月31日期间,下同;评审办法参照、《
2012-2013学年研究生国优、专项奖学金综合评定办法》);
(五)在评选年度获得的奖项材料;
(六)足以证明申请人品学兼优的其他书面材料;
(七)《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请有兴趣申请的同学于3月12日下午17:00前将所有材料送交机械楼A112办公室,并同时将《申请表》、《汇总表》的电子版发xueshengshiwu_me@163.com。
五、其他
(一)具体请见《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
(二)进入学院面试的学生请准备4页ppt供面试时展示使用,第一页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照片,后三页展现学习、科研、学生工作、公益活动及综合能力。
(三)“凯原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不再参加当年秋季专项奖学金的评审,但支付学费和生活费有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助学金的评审。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学工办
二○一四年三月七日
附件1:《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凯原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附件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