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14 作者: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师招收2016年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规定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审核标准
1、职称要求:正高级职称教师及具有博士学位、且符合学院申报条件的副教授、讲师可申请招收博士生。
2、年龄条件:至2016年8月31日,正高级职称教师年龄在61周岁以下(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等教师年龄应在56周岁以下(1960年9月1日后出生)。
3、师德教风: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学术规范与诚信问题。
4、学术水平:近三年(2012年1月—2015年1月),发表SCI论文不少于3篇。对于正高职称,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是教师本人或者教师的学生;对于其他人员,将优先考虑申请者为第一作者的论文。
5、科研项目:做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1月—2015年1月),有在研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者单项经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其他项目。
培养经费:具有可支配的充裕科研经费,用于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并且能按学院的规定准时支付博士生培养费和生活津贴。(不支付和不按时支付的,将暂停招生)
二、审核程序
1、提交申请
(1)已具备2015年博士生招生资格的正高职称的教师:
由学院研教办统一提交2016年的招生申请。如果不准备提交申请的,可以联系学院教务办。
(2)已具备2015年博士生招生资格的非正高职称教师和其他新申请2016年博士生招生资格的老师:
请下载并填写附件中的申请表格(《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师2016年博士生招生资格申请表》),并在2015年5月24日(周日)前,发电子文档到研教办(xmzhao@sjtu.edu.cn),同时提交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比如:论文复印件、科研项目证明等)。
2、学院审核
学院对照申请条件和审核标准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者,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3、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者审核、投票表决,确定具有2016年招收博士生资格的教师名单。
4、上报学部、学校备案。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