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6-05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中心(以下简称“DESY”)和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于利希”)合作开展“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科研人员赴德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一、申请赴DESY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有关情况

    (一)项目内容

    资助中国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DESY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每年资助10人以内,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DESY提供每人每月1000欧元生活补助和保险。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2010年综合评估为优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博士毕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申报。
    
    二、申请赴于利希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有关情况

    (一)项目内容

     资助中国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年轻科研人员赴于利希开展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每年资助10人以内,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于利希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及2010年综合评估为优秀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博士毕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五年且年龄不超过33周岁。

    2.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3.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4.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申报。

    三、遴选原则和程序

    (一)岗位需求

    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在中国博士后网(
www.chinapostdoctor.org.cn)公布。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提交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照“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信息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1.申请人材料

    申请人填写《申报表》,即(附件1):《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将《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3份(其中1份封面空白处合作导师签字,单位盖章,并注明:申报材料属实,同意申报)。

    《申报表》需用英文填写,主要证明材料需翻译成英文,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统一胶装浅绿色凹凸皮纹纸)、目录。全部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5M以内),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一同上报。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博士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提供校级答辩决议书);获得的所有学位中经过认证的成绩单(包括最终学分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水平证明(例如剑桥高级英语证书CAE Certificate、雅思IELTS、托福TOEFL等);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等;推荐信(DESY可选,于利希要求必须提供至少两封推荐信)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报单位材料

    (1)《“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位申请人一份。

    (2)《“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简称《汇总表》),每个单位一份。《汇总表》须制成电子版,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一同上报。

    (三)审核申报材料

    设站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四)确定资助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预选,并由德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其申报单位。对于获资助人员中的拟进站博士毕业生需在相关部门办理进站手续。如申请人在2015年8月底未能获得博士学位,则自动取消申报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 申报的学院、直属系、研究院、博士后流动站需认真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并暂停该单位“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资格一年。

    (三)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四)申请人和申报单位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影响申报资格。

   (五)博士学位证书、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等须准备好原件或经过认证的复印件,在预选通过后提交。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张玲玲(党政办A208,联系方式:34205919,
zhangll@sjtu.edu.cn);

    研究生院刘剑(陈瑞球楼436室,联系电话34207040,
janeliu@sjtu.edu.cn);

    人力资源处叶锦楣(新行政楼B423室,联系电话34206748,
eyunzhou@sjtu.edu.cn);

    人力资源处褚艳华(新行政楼B520室,联系电话021-34206725,
postdoctor@sjtu.edu.cn);
 

    附件:

    1.The Application Form of “China and Germany Postdoctoral Exchange Program
    
    2.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单位人选推荐表

    3.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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