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境申请
3.学校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审核通过者,通过者请将邀请信复印件和《博士后出国(境)申请表》提交至学院国际化公室。随后,至学校出入境管理中心窗口领取批件,办理护照、签证等事宜。
博士后人员出国(境)超过3个月以上者,请继续完成以下流程,以确保薪酬的准确发放。
二、离校手续
申请人领取批件后,请至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学院党政办公室办理离校和离院登记,告知准确离沪时间(以机票为准)。
出国3个月以上的博士后人员,如获得国家或校内资助项目,请提供资助协议或通知;如无任何资助项目,需签署《资助博士后人员出国(境)合作研究协议书》(附件4);如果有在研的科研项目,需填写《科研在研项目管理委托书》(附件5),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A232。
三、办理回校报到手续
出国人员回国前一个月与学院党政办联系,告知准确回国时间,回国后及时至学院党政办和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回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