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职工
1. 院内审核材料:教职工可根据出访时间(时间填写请以系统中“离开中国大陆的时间”和“抵达中国大陆的时间”为准),选择下载并填写1份出国申请表(附件1-4)。
2. 根据学院规定,教职工出访需事先填写教职工出访申请表,经本人、系所长和系所书记同时签字同意、十天及以上出访还需相关部门签字审批后,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其他相关说明”中。否则系统中将无法继续流转,以免耽误后续审批流转的进度。
3. 教职工如此次出访未在上一年年底提前申报此次出访计划,需填写1份经本人签字的《出访计划补报说明》(附件5),并需在系统发起申请时,上传至系统“其他相关说明”中。
4. 科研学术类出访,按照规定一般每次出访不超过14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若因特殊情况出访超过14天(含离、抵我国国境当日)的,需由本人提交任务说明(附件6),并经本人、系所长和系所书记同时签字同意后上传至系统中,按规定流程审核完成。
5. 根据学校规定,只有出访任务为参加国际会议且有论文发表的退休人员才可申报因公任务出访。符合规定的申请人发起因公出国(境)流程,并按照系统中的要求上传相应附件(附件7)。
二、 博士后
详见链接://www.medicalso.com/bsh/2682.html
三、 学生
1.本科生院内审核材料:1份经学生本人、项目负责人、本科教务办、思政老师、班主任签字审批的《出访申请(本科生)》(附件8)(时间填写请以系统中“离开中国大陆的时间”和“抵达中国大陆的时间”为准)。
2. 研究生院内审核材料:1份经学生本人、导师、思政老师、研教办签字审批的《出访申请(研究生)》(附件9)(时间填写请以系统中“离开中国大陆的时间”和“抵达中国大陆的时间”为准)。
3. 根据学院规定,学生出访需事先填写出访申请表,经本人及相关部门签字审批后,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其他相关说明”中。否则系统中将无法继续流转,以免耽误后续审批流转的进度。
四、 其他相关附件
1. 导师同意函为研究生申请出访时系统中的必填项,需上传至系统,下载地址:http://cgcj.sjtu.edu.cn/Visa/Detail/200470397260?Tag=15
2. 学生办理签证时如需要资助证明,请参考学校模板,下载地址:https://global.sjtu.edu.cn/cgcj/view/index/986,凭因公出国(境)批件可至学校出入境管理与服务中心(东晖园三号楼1楼)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