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将于本学期完成。为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关于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基础上,现制定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专业选择与录取实施细则如下:
一、 学院发布关于“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专业联系人(附件)接受邮件咨询。
二、 各专业录取计划数:
机械类:
机械动力类 97-101
工业工程 20-24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3-17
工科平台:
机械动力类 128-132
工业工程 25-29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6-20
注:最终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此数据仅供参考。
三、 录取方式:
学生需在我院三个本科专业范围内(机械动力类、工业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填写三个专业志愿并进行排序。以学生第一学期核心课程的学积分为录取依据,按学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级差为1分,即:若第一志愿没有被录取,在录取第二志愿时核心学积分减1分并重新排名,依此类推。
注:第一学期核心课程学积分及排名由学校教务处提供。
填报志愿时,学生可以通过学院本科教学服务系统——专业分流板块查看本人核心学积分及排名,供填报时参考。
四、专业分流实施流程:
3月31日 |
学院发布关于“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 |
3月31日9:00- 4月5日9:00 |
学生网上填报志愿//www.medicalso.com/:8095/ |
4月7日 |
志愿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
五、国防生、委培生、留学生、转专业等学生专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六、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本科教务办负责解释。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