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专业分流】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作者:本科教务办 日期:2017-03-31 阅读:652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将于本学期完成。为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关于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基础上,现制定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专业选择与录取实施细则如下:

一、 学院发布关于“2016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专业联系人(附件)接受邮件咨询。

二、 各专业录取计划数:

机械类:

   机械动力类           97-101

   工业工程              20-24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3-17

工科平台:

    机械动力类          128-132

    工业工程             25-29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16-20

注:最终录取人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此数据仅供参考。

三、 录取方式:

学生需在我院三个本科专业范围内机械动力类、工业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填写三个专业志愿并进行排序。以学生第一学期核心课程的学积分为录取依据,按学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级差为1分,即:若第一志愿没有被录取,在录取第二志愿时核心学积分减1分并重新排名,依此类推。

注:第一学期核心课程学积分及排名由学校教务处提供。

填报志愿时,学生可以通过学院本科教学服务系统——专业分流板块查看本人核心学积分及排名,供填报时参考。 

四、专业分流实施流程:

331

学院发布关于“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

3319:00-

459:00

学生网上填报志愿//www.medicalso.com/:8095/

47

志愿录取、公布录取结果

五、国防生、委培生、留学生、转专业等学生专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六、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本科教务办负责解释。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教务办 

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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