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定于2019年春季学期完成。为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关于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基础上,现制定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专业选择与录取实施细则如下: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副书记、主管副院长、各专业主管教学工作副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以及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成员组成的专业录取工作组。
二、专业分流志愿与录取
1、机械类学生需在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三个专业中提交志愿排序;
2、机械类(国际化人才培养试点班)学生需在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两个专业中提交志愿排序;
3、以学生第一学期核心课程的学积分为录取依据,按学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级差为两个名次,即:若第一志愿没有被录取,在录取第二志愿时核心学积分排名按照实际名次下降2名计名次,依此类推;
注:第一学期核心课程学积分及排名由学校教务处提供。
4、各专业计划录取人数:
机械大类当前总人数为363人,将分流到以下三个专业:
Ø 机械动力类—机械工程:202
Ø 机械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101
Ø 工业工程:60
试点班当前总人数为68人,将分流到以下两个专业:
Ø 试点班—机械工程:45
Ø 试点班—能源与动力工程:23
三、专业分流实施流程:
1、学院发布关于“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专业联系人(附件一)接受邮件咨询。
2、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登录“学院本科教学服务系统——专业分流”板块查看本人核心学积分及排名,并填报志愿。
3、志愿录取后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在教务处系统进行专业调整。
四、留学生、转专业等学生专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五、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本科教务办负责解释。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教务办
2019.03
附件一:各专业教师联系方式: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教师 |
联系方式(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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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械工程 |
胡永祥 |
huyx@sjt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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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能源与动力工程 |
施圣贤 |
kirinshi@sjt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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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业工程 |
陈璐 |
chenlu@sjt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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