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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流】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日期:2019-04-04 阅读:1346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定于2019年春季学期完成。为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关于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基础上,现制定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专业选择与录取实施细则如下: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书记、副书记、主管副院长、各专业主管教学工作副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以及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成员组成的专业录取工作组。

二、专业分流志愿与录取

1、机械类学生需在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三个专业中提交志愿排序;

2、机械类(国际化人才培养试点班)学生需在机械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两个专业中提交志愿排序;

3、以学生第一学期核心课程的学积分为录取依据,按学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级差为两个名次,即:若第一志愿没有被录取,在录取第二志愿时核心学积分排名按照实际名次下降2名计名次,依此类推;

注:第一学期核心课程学积分及排名由学校教务处提供。

4、各专业计划录取人数:

机械大类当前总人数为363人,将分流到以下三个专业:

Ø  机械动力类—机械工程:202

Ø  机械动力类—能源与动力工程:101

Ø  工业工程:60

试点班当前总人数为68人,将分流到以下两个专业:

Ø  试点班—机械工程:45

Ø  试点班—能源与动力工程:23

三、专业分流实施流程:

1、学院发布关于“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专业联系人(附件一)接受邮件咨询。

2、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登录“学院本科教学服务系统——专业分流”板块查看本人核心学积分及排名,并填报志愿。

3、志愿录取后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在教务处系统进行专业调整。

四、留学生、转专业等学生专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分配。

五、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本科教务办负责解释。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本科教务办

2019.03

 

 

 

附件一:各专业教师联系方式: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教师

联系方式(EMAIL

1

机械工程

胡永祥

huyx@sjtu.edu.cn

2

能源与动力工程

施圣贤

kirinshi@sjtu.edu.cn

3

工业工程

陈璐

chenlu@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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