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学网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新开课程管理办法
(2021 年 4 月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与管理,规范课程信息,促进课程体系改革,提高课程质量与内涵,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沪交研〔2019〕88 号)文件精神,经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就研究生新开课程管理制订本办法。
一、新开课程具体要求:
1、新开课程教学目标应与研究生培养目标相匹配,核心教学内容与现有课程不重复,融入课程思政元素等。
2、新开课程的名称、学分、学时、课程简介、教学目标、课程大纲、教材或参考资料、考核方式、责任教师等基本信息完整、准确、规范,中、英文版本应完备、一致。
3、教学团队成员应符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第三章的相关规定。
4、新开课程须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
二、新开课程申请及审批流程:
1、教师提交申请:
1)新开课程申请教师向学院确定课程所归属的模块;
2)提交新开课程申请材料,包括:
① 新开课程的必要性说明(模块负责人签字),其中说明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新开课程面向的潜在学生群体,新开课程的必要性,以及新开课与本模块现有课程及上、下游课程之间的关联,国际上类似课程的开设情况,其他院系类似课程开设情况等;
②《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模块负责人签字),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 学院于每年 3 月集中受理新开课程申请。
2、学院初审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1)学院根据新开课程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上报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论证。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结合学科研究生培养目标、学科发展动态、现有课程设置情况,对拟开设课程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并提出审议意见。审议通过后,学院对新开课程信息进行公示。
3、学校审核与备案:
1)经学院公示通过后,由研究生教务将新开课程信息通过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学校的相关文件及对新开课程申请的检查与评估情况,对新开课程进行审核。如有修改与调整建议,申请教师需根据要求修改后再次经学院报批。
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获准的新开课程将分配课程代码,纳入课程库,列入后续入学学生的培养方案,并在研究生院进行备案。
3)学校于每年 4 月进行新开课程的集中审核与结果公示。
4、其他:
新开课程如果获批,前两年将列入研究生重点评教课程。
三、其他事项:
1、连续两年未开课的课程,或连续两年选课人数低于 5 人的课程,原则上不再开设。
2、课程信息修改:
1)课程中文名称、课程英文名称、课程学分、学时数、课程性质、课程分类等一经审核通过并纳入课程库后,原则上不得修改。如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课程责任教师和学院在与相关管理人员及学生进行充分沟通后,由课程责任教师提出修改申请并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课程库信息修改审批表》,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备案。
2)其它课程信息的修改,由课程责任教师提出修改申请,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备案。
3)学院于每年 3 月份集中受理课程信息修改申请。
本细则自 2021 年秋季学期起正式执行,解释权归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1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