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结业
发布时间:2018-01-06

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多申请延期到6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最多申请延期到7年。在校时间达到或超过学校规定基本学习年限,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已开题,但尚未满足毕业要求,可申请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办理结业最迟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逾期未办理按应予退学处理。

博士研究生结业后在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届满后2年内(指在2年之内完成送审、预答辩、答辩、授予学位的全部手续),可以申请并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结业后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须提交申请,经导师确认满足要求、院系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获准学生在规定期限届满前通过论文答辩的,可提交结业转毕业申请;符合毕业标准的,学校换发毕业证书。申请未获批准或逾期未完成论文答辩、归档者,将不再接受其结业转毕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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