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
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延期及提前毕业
发布时间:2018-01-06

一、延期毕业

1、研究生未能按时完成学业,在校学习时长尚未超过允许的最长年限的,可申请延期;

2、延期申请时,学生应上传必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延期期间资助证明、学业进展情况等。签订三方协议的定向研究生,需上传单位同意函。

3、论文归档完成后,不可再申请延期毕业。


二、提前毕业

1、研究生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达到申请学位要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2、申请提前毕业时,学生应:

(1)已完成所有课程学习;

(2)培养过程管理已完成;

(3)硕士在校将满2年,普博在校将满3年,直博在校将满4年;

(4)当前预计毕业时间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当前学籍状态为“正常”或“复学”;

(5)已通过正式答辩

3、学生在交我办申请时,应提供已完成学业要求的证明材料,如学术论文首页、学位论文送审稿、答辩决议书等;签订有三方协议的定向研究生,需上传单位同意函。

4、论文归档完成后,不可再申请提前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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