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
规章制度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关于硕博连读生培养的相关规定(2023修订)
发布时间:2018-06-21

院字[2018]14号


为提高我院博士生培养质量,鼓励硕博连读生转入博士阶段培养,并规范硕博连读生的过程管理,经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党政班子研究,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学院针对硕博转硕生提前毕业按以下细则进行管理。

 

1、学院对于硕博转硕的同学,按照学习年限3.5年进行培养;

2、对于学业优秀,且满足硕士毕业相关要求的同学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3、对于申请第一批(6月)提前毕业的同学,GPA课程平均绩点必须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硕博连读生中位于前60%,或者位于前75%、且有第一作者SCI期刊论文录用或发表;

4、以上GPA课程平均绩点的采集和排序以硕博连读生第三11月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结果为准;

5、以上关于硕博转硕生提前毕业的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本规定由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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