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研究生
规章制度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管理办法(2021修订)
发布时间:2021-12-08

为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双一流”建设的需要,培养一批具有宽阔视野、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勇于担当的未来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推动学校博士生创新培育体系建设,学校自2017年起启动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以下简称荣誉计划),择优招录具有学术志向、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社会责任感的博士生进行重点培养。为进一步规范荣誉计划的招生、培养和管理,保障荣誉计划顺利实施,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生致远荣誉计划实施方案(2021年修订)》,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 组织管理

1、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

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分支机构,由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兼任主席。

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订学院荣誉计划的管理办法;

2)审核荣誉计划导师人选,遴选和审核荣誉计划博士生人选;

3)制定和修订学院荣誉计划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建设方案等实施方案;

4)审议博士生荣誉证书的授予;

5)审议荣誉计划博士生的进入和退出;

6)审议荣誉计划其他相关事项。

2、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秘书处

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兼任,负责校院两级委员会的联动协调,以及荣誉计划招生、学籍管理、课程建设、培养过程、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管理服务支撑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

3、荣誉计划博士生砺远学术俱乐部

为激发荣誉计划博士生的主观能动性,搭建高水平交流和展示平台,形成具有活力的学术团体,学院设立博士生砺远学术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俱乐部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下设组织部、学术部、文体部和宣传部,分别负责俱乐部的组织发展与成员管理、学术活动组织与成员学术动态跟踪、文体活动组织与团队建设、各类活动与俱乐部发展宣传等日常事务。各部门分别设立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校级和院级荣誉计划博士生入学后自动入选俱乐部并加入各部门。俱乐部应拟定章程,报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审批。

4、荣誉计划思政教师

学院聘请专任教师担任荣誉计划博士生的兼职思政教师,负责指导俱乐部的日常运行及发展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学术活动、综合素质培养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做好荣誉计划博士生的学术引领及价值引领等工作。

 

二、 实施学科及培养类型

1、实施学科

2017-2022年在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两个学科中实施,2023年起在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核科学与技术三个学科中实施。

2、培养类型

荣誉计划包含国际前沿型(瞄准科学前沿)和行业前沿型(对接国家发展重大需求)。荣誉计划学生施行双导师制,导师组由一名校内导师和一名校外导师(国际学术界知名海外教授或国内业界领军者)组成。

 

三、 导师队伍

1、校内导师的选聘要求

国际前沿型的校内导师须满足如下要求:

1)学校长聘正教授及以上,或入选“国家优青、青年长江学者、青年拔尖、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海外优青”等各类青年人才计划的优秀青年教师;

2)近三年有指导博士研究生毕业至少1人的经历;

3)科研工作活跃,经常性受邀在国际会议上作邀请报告;

4)与国外顶级大学的知名教授有长期的合作关系。

行业前沿型的校内导师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1)学校长聘正教授及以上;

2)近三年有培养重点行业需求优秀人才的经历;

3)具有较强的行业或技术影响力,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以子课题负责人及以上身份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4)与重点行业或领域的领军人才有长期的合作关系。

2、校外导师的选聘要求

校外导师主要由校内导师负责联络和提名,由学院荣誉计划委员审核认定。校外导师原则上需满足如下选聘要求:

1)国际前沿型的校外导师:所在机构与我国保持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原则上应为国际主要工程院/科学院院士、国际主要学会主席/副主席、领域知名期刊主编,或在最新四大国际排名中大学列前100或学科列前20的海外大学任全职教授或全职副教授,活跃在国际学术领域、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者。四大国际排名指:The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ARWU)、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 News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s。

2)行业前沿型的校外导师:具有行业重要影响力的前沿技术领军者,优先选择国家级科研单位、重要国有企业、世界500强跨国企业、三级甲等医院等的院士、总工(总工程师、总设计师级、总工艺师)、主任医师级、技术总裁级技术领军专家;行业联合导师原则上应具备研究员级高级职称,在行业内能组建3人及以上的联合指导小组,联合对荣誉计划博士生的学术能力、技术能力、实践能力、团队能力、领导能力进行培养。

3、岗位管理

荣誉计划校内导师的岗位管理参照《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如考评不合格暂停研究生招生资格或取消导师岗位的,相应取消其荣誉计划博士生招生资格或荣誉计划导师岗位。

 

四、 招生选拔

1、选拔对象:

具有学术志向、创新精神、科研潜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直博生。

2、选拔名额及要求:

由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根据学科的办学水平、近年荣誉计划的执行情况等,综合确定每年的校级和院级荣誉计划选拔名额。

荣誉计划导师原则上施行隔年招生;如指导的荣誉计划博士生退出荣誉计划,则暂停导师相应的招生资格一次。

3、选拔流程:

荣誉计划博士生全部从推免生源中选拔。本科推免时,由学生本人申请材料,由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组织初审及复试,遴选确定当年度荣誉计划博士生名单(含校级和院级),报送学校荣誉计划委员会审定。

 

五、 培养要求

1、指导模式

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组成导师组,围绕国际学术前沿问题或服务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攻关领域,共同为博士生制定培养计划,并针对培养过程中的节点目标进行指导和考核。

论文指导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考试的博士生,由导师组根据课题研究方向成立由五位专家组成的论文指导委员会,包括双导师、一名海外(行业)专家和两名校内专家,对荣誉计划博士生进行全过程指导。

荣誉计划博士生在培养中如需转导师,或者变更论文指导委员会委员,须经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审核和批准。

2、联合培养

荣誉计划博士生的论文课题需紧密围绕科学和技术前沿,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的荣誉计划博士生,赴海外(行业)进行至少一年的联合培养。

3、学术交流

1)荣誉计划博士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本领域的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行业会议)上以口头报告形式开展学术交流至少1次,且学术交流的内容须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密切相关。

2)须参加砺远学术俱乐部举办的学术沙龙活动,聚焦学术前沿、行业热点等话题展开讨论。

4、课程体系

荣誉计划课程体系对标国际一流学科的课程体系,由学校和学院共同建设,学校主要负责建设公共基础课,学院主要负责建设专业基础课。

5、培养环节

1)资格考试

校级和院级荣誉计划博士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荣誉计划博士生资格考试,原则上已修课程GPA应达到3.3及以上、且无不及格科目。荣誉计划博士生资格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均由学院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均通过者方可进入后续培养环节。

笔试环节为闭卷考试,每位学生按相应的学科选择三个主题(科目)进行考试,满分390分(每一主题占1小时题量,满分计130分,及格分为78分);如学生已修习过与考试主题相应的我院课程,且所修课程成绩为A+,可申请免考(至多申请免考2门)。面试环节由学院统一组织,公开进行;主要考察学生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情况、科研进展和专业技能、学术品德等,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课业学习情况、前期知识积累、创新能力、知识应用能力、科学探究素养、综合素质、导师指导情况、后期计划(含论文选题)等。

2)论文开题与年度考核

为保障荣誉计划博士生的学位论文进度,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学院对校级和院级荣誉计划博士生施行统一论文开题和统一年度考核制度,公开组织荣誉计划专场报告会。荣誉计划博士生完成课程学习且通过资格考试后,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荣誉计划专场开题。开题通过后,每年须定期向校外导师进行学业汇报并做汇报记录。开题通过后一年起,须按自然年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荣誉计划专场年度考核。原则上荣誉计划博士生的校内外导师应参加开题和年度考核,并对学生的论文工作进行评价。入选砺远学术俱乐部的其他非荣誉计划的博士生也可以参加荣誉计划专场统一开题和统一年度考核专场报告会。

6、综合能力

为加强致远荣誉计划的内涵建设,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扎实培养其科学精神、工程精神、家国情怀、意志品质和领导能力,学院设立实践锻炼、文化修养等环节对荣誉计划博士生的综合能力进行培养。

荣誉计划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实践锻炼,需在第一学年参加新时代社会主义认知实践,认知国情社情民情、涵养家国情怀;在第二学年参加博士生宣讲实践团,以专业智慧服务社会为主题,赴机械制造、能源环保等领域开展调研、提供技术方案或咨询建议。

荣誉计划博士生应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须定期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类讲座,内容涵盖党建、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心理、领导能力等;须在入选荣誉计划起(含大四)至毕业前,至少有一年学生骨干工作经历(含辅导员、党团支部书记、研究生会主席团、党建联合会主席团、砺远学术俱乐部干事及以上职务等)。

 

六、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1、学位评审与论文答辩

国际前沿型荣誉计划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采取国际评审的方式,评审通过后须公开进行国际答辩。国际评审需聘请至少3位海外专家评审,聘请的专家必须为Tenure-track或Senior lecturer(英制)以上人员,其中至少1位Tenured正教授。国际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由5或7名专家组成,其中Tenure-track或Senior Lecturer(英制)及以上海外专家至少2位,至少1位是该论文的国际评审专家。

行业前沿型荣誉计划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采取明审的方式,评审通过后须公开进行答辩。明审需聘请至少3位副教授以上职称(含副教授,副教授级专家须有博士学位)同行专家评审。答辩委员会由5或7名专家组成,其中除行业导师以外的本领域专家至少2名,至少一位是该论文的校外评审专家。

校内外导师均要求列席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2、学位授予

荣誉计划博士生发表学术成果的要求应符合学院授予博士学位的标准,学院鼓励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高水平创新性成果。

荣誉计划博士生在申请学位授予时,由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对其进行学业评估和综合能力评价,其中学业评估可以与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进行,综合能力评价将根据学生在读期间综合能力表现予以评价。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出具是否授予博士学位、荣誉证书的评价意见,上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经学校荣誉计划委员会审批后公布。

其他未尽的答辩和学位授予等相关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关于申请授予博士学位的规定》执行。

 

七、退出进入机制

荣誉计划实行退出和进入相结合的动态考评机制,通过资格考试、论文开题和年度考核环节来进行实施。

1、退出机制

校级和院级荣誉计划如有以下情形者,须退出校级或院级荣誉计划,停止发放荣誉计划奖学金。

1)荣誉计划博士生参加资格考试不通过者,须退出致远荣誉计划,转为普通直博士生培养并在下一学期参加补考。补考不通过者按博士分流淘汰处理。

2)荣誉计划博士生参加荣誉计划专场开题报告会不通过者,须退出致远荣誉计划,转为普通直博生培养并参加学院组织的统一开题;若转为普通直博生后参加统一开题不通过,则为二次开题不通过,按博士生分流淘汰处理。

3)荣誉计划博士生参加荣誉计划专场年度考核报告会,若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须退出荣誉计划,转为普通直博士生培养并按普通直博生的要求参加年度考核。若转为普通直博生后参加的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不通过”,则退出荣誉计划,按博士生分流淘汰处理。

2、进入机制

院级荣誉计划博士生修读院荣誉计划方案规定的核心课程后,若GPA达3.3,且在学院组织的荣誉计划博士生资格考试、论文开题和年度考核环节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为优秀者,在不超过原“荣誉计划”学生总人数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荣誉计划委员会审批通过、学校荣誉计划委员会备案后,转入校级荣誉计划培养。

 

八、 激励机制

1、招生名额:校级和院级荣誉计划招生名额均由学院单列。

2、奖学金:学校和学院设立相应奖学金,具体按当年政策执行。

3、国际会议资助:学校优先资助荣誉计划学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口头报告,具体按照《上海交通大学资助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4、荣誉证书:经学院和学校荣誉计划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荣誉计划博士生,颁发博士生荣誉证书。

5、学院优先推荐荣誉计划博士获得者参评校级或院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博士毕业生发展奖学金、一级学会优博论文等评审,优先推荐赴海外一流大学任职/博士后或国家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担任技术工作等。

 

本办法自2021年12月起施行,解释权归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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